通辽市司法局赴呼和浩特市
学习考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系列宣传报导之四
为了全面推进通辽市法治政府建设,完成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通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占田带领通辽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包泉、通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长潘香梅、通辽市司法局警务督察科长王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长朱海江、警务督察科工作人员陈文旭一行6人于2020年7月15日--16日赴呼和浩特市学习考察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长春,党组成员、副局长安慧云、党组成员、副局长云鹏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并介绍了工作经验和作法。座谈会后参观学习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打造的全市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和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目前接待学习观摩人员3万余人。呼和浩特市经验作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立法先行,发挥政府立法职能作用。呼和浩特市也是较早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2015至2019年期间,制定《呼和浩特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2件,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41件。2019年机构改革后,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单设了立法科,建立了立法专家库,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引入第三方立法评审,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部门在立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公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公布了68个行政机关、参公单位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制度,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流程(试行)》。
三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领导重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以法治政府专报形式向市委、政府领导报送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政府领导以签批方式推进工作落实。
四是有效发挥法治督察职能作用。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详细督察方案,由呼和浩特市相关领导任组长带队,组成督察组,对各旗县区和市直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察,督察结束后以市委或政府督察室名义下发通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五是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关于构建大信访大维稳工作格局的意见》全面开展信息报送,研判调度、重点人管控、矛盾纠纷化解、信访法律法规宣传等一系列维稳工作,建立形成大信访大维稳工作机制。
通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