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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两个《条例》执行情况

2020-07-24新闻3

7月22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慧芝率视察组到石林县视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当天,在石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贵、副县长殷瑕陪同下,先后到万城农贸市场、巴江俪岛小区、石林县民族小学等居民小区、车站、学校、农贸市场对城市环境卫生、农贸市场、交通秩序、不文明养犬、居住小区、社会治安环境、校园周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实地视察。

在随后召开的视察工作座谈会上,副县长殷瑕汇报了石林县创文工作开展情况暨贯彻执行《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县公安局汇报《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通过实地视察和听取工作汇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慧芝认为石林县在创文工作推进过程中工作措施有力、积极性高;她要求石林县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氛围营造工作要再加强、思想上要有紧迫感、树立好志在必得的决心、继续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城乡生活品质。

在下一步工作中,视察组建议,石林县要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的动态管理,加大对《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认真落实《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社会动员,在创文工作中全县上下全员参与、到达全员满意,对标对表,精准上报网报材料,确保创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今年以来,石林县以“依法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为主题,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9次,累计向社会发放规范养犬公告和规范养犬告知书1.2万余份,通过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滚动播放文明养犬视听资料2万余条次,依托“昆明市养犬信息管理平台”登记犬只582只,成功处置涉犬警情纠纷8起,现场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151起,收容流浪犬只39只,市民规范化养犬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石林融媒

记者:方劲松

编辑:龙圆

责编:堵绍娟 李彦麟

审核:韩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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