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餐费补贴涉及的所得税该怎么核算,误餐费是大家经常遇到的问题,到底该不该在税前扣除,发放给个人该不该计入工资薪金收入代扣找缴个人所得税?本经验为你解答
新企业所得税法误餐费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吗? 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通过以上文件规定,可见企业给职工发放误餐补助,实际是支付给职工一定金额的货币补贴,是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并不是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不符合职工福利费中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都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企业要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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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误餐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
税务局关于误餐费及差旅费的允许扣除办法 支付差旅津贴:提醒: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附件: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支付员工误餐补助:提醒:支付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需要发票。附件: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扩展资料:以黑龙江为例,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实行统一标准定额包干,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职务级别凭据报销。具体调整如下: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二、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和通讯等费用支出。三、住宿费。到省外出差,。
企业对职工午餐费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
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应付福利费的扣除标准? 《实施条例》2113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5261资薪4102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1653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如下:(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 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
个人所得税对于一个员工来说是必须要缴纳的,因为这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对于员工来说有一个问题比较纠结就是个人收入中交通费、午餐费、通讯费还需要计入征税吗?。
误餐费的规定标准 对外出的误餐费,企业和事业单位有不同的标准;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按下述标准掌握:(一)工作人员到外省市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二)到外省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4元;特殊地区6元。(三)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可凭车船票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四)本市工作人员跨地区至本市其他区县出差,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单位或回家用饭,需要在饭馆或招待所买饭的;每天补助6元。(五)各单位派往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五个县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凡吃、住和工作在当地的,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4元。(六)出差人员在飞机、舰艇上工作,必须吃空勤灶,舰艇灶的,除个人负担2元外,差额部分可凭证明回所在单位报销。企业人员实际出差所发生的误餐费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在费用中列支,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种津贴、补贴、误餐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