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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后。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放弃,第三中标人符合条件。但招标方要重新招标可以吗 招标法质疑人可以是厂家吗

2021-03-23知识3

开标后。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放弃,第三中标人符合条件。但招标方要重新招标可以吗 这是bai哪个学校老师出的题目?能专du业点吗zhi?1、中标人是在评标结dao束后,出中标候版选人名单,经过权公示期,确定中标人。2、开标时少于3个投标人的,废标。开标后资格检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废标。开标后有投标人退出,导致不足3家投标人的,废标。“若只有一人报名竞标。那么标底价就为中标价”违反招标投标法,具体那一条,自己去查。3、开标后投标人退出的,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扣除其保证金,哪个投标人敢随便说退就退?4、“如果中竞标人放弃。依次取下一报价着为中标人。最终不得低于标底价”,是否低于标底在评标阶段就已经审查了,高于标底的直接被废除资格。5、“但招标方要重新招标可以吗“,如果项目是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须招标项目,在已有中标人的情况下,不可以。违反招标投标法,具体那一条,自己去查另:你的这个项目应该是对某个标的进行 竞价,价高者得。实际的招标投标工作很少很少很少会这样做。

招投标中出现废标后,可以重新招标吗? 可以的,不管是废标还是流标,都会重新招标的,当然了,这也看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你可以关注一下公共资源网站发布的公告吗,当然,也有很多招标网站(如www.e-jebao.com/。

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指向性太强 在哪条法律法规中? 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指向性太2113强,涉嫌违反《中华5261人民共和国410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具体规1653定如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也有类似限制招标的规定,规定如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我们公司中标(公示了),突然说要废标,怎么办? 有网友问bai:我司最近参加du一个货物投标,已经zhi中标了,已经公示了但是dao还没有下中标通知书,回在公示期内质答疑我们3次拉,我们都澄清了,采购代理机构突然告之这个标可能要废标,理由是除了我们公司实质响应没有两家,请各位朋友帮我分析下,合法不?没有3家实质响应咱们评标阶段不发现,不废标!等我们中标了,而且已经澄清了质疑再说要废标,我感觉很不公平。博主回答:如果是其他供应商提出质疑,指出“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予以废标”,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财政部18号令第57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是可以废标的。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规范,虽然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但同时又赋予了采购人可以直接否决评审结果,对招标项目予以废标—即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个人认为,这两条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一定冲突的。个人对采购法体系的解读是,采购人可以在招标程序中的任意阶段宣布废标。这种规定,个人认为也有不合理之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中标公示期后收到招标代理公司发来的通知,说招标失败了,原因是再一次评审后有效厂家不足两家 我方在一次招标中中标,5月2号是公示最后一天,5月3号没有收到任何通知,5月4号就收到一份通知,说有人质疑,然后组织了评委对投标文件再一次评审,核定有效投标厂家不足两。

您好!请问您在吗?想向您咨询招标碰到的一个问题~ 铁路招标现在不是都放在地方标办(建委系统)了吗,怎么还可以自己瞎搞?我认为是可以投诉的,但也要综合考虑其影响。在中国办事你知道的,人为因素很多。提供以下几点仅供参考:1、管辖权问题:这个招标到底是归铁路系统管辖还是由地方建委管辖?2、不管是什么样的评标方法,都要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评审,如果你们单位确信没有问题,那么质疑或投诉是有利的。3、质疑或投诉的受理单位:这个直接关系到管辖权的问题,不管是谁管,最终都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总之,无正当理由变更中标结果,招标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这点你不用担心。翻回来,还是那句话,主要还是考虑对自身的影响。

投标保证金退还问题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是中标公示期间有投诉,迟迟没有出处理结果,没发中标通知书也没签合同。

开标后。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放弃,第三中标人符合条件。但招标方要重新招标可以吗 招标法质疑人可以是厂家吗

关联企业能不能同时投标?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关联企业不能同时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66306530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相关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根据以上规定,应当确定企业相关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上述不能投标的规定范围。如果确定是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企业则不能同时投标。扩展资料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2、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的。3、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才能正常进行的。3、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

我公司在政府采购中标后,甲方提出要减少一项货物,我查阅了政府采购法,说是可以增加10%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公开招标,在评标过程中的潜规则是什么? 阅读更多报道,请点击经济参考网 http://www. jjckb.cn? 15 ? ? 添加评论 ? ? ? 喜欢 ? 继续浏览内容 知乎 发现更大的世界 打开 Chrome 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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