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唐律疏议》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折中损益,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确当。。
唐律疏议的影响意义 《唐律疏议》的影响意义是:中国法制已有了二千多年经验的积累。自夏朝开始正式确立法制以后,每个朝代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制,而且还不断总结经验,推进法制的发展。早在西周时已提出了“三典”的理论,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永徽律疏》是中国现存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法典,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世界法制史上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地位,可以说是世界中世纪法典的杰作。《唐律》之义疏自高宗时作成颁行后,终唐之世,一直没有废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431336166止过。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对律令格式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删修,结果是“总成律十二卷,律疏三十卷”,义疏仍与单行律并行。由唐代首创的义疏,一直沿用到封建社会之季世。道理在于义疏是使律文具体化、细密化的一种必要手段,是统一理解和执行法律的有力保证。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律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无论是立法思想、原则、篇章体例,还是法律内容,都承袭了以往各代立法的成果,以“一准乎理,而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成为完备的封建法律形态。《唐律疏议》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
《唐律疏议》有什么样的地位和历史意义? 《唐律疏议》的律文和疏文反映了唐代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某些政治经济制度,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唐律疏议》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折中损益,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确当。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通过唐朝与周边各国频繁通使和文化交流,《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亦产生重大影响。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立法,大都摹仿《唐律》。国际法制史学者将《唐律疏议》与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国(华)法系”的代表著作。
什么是唐律疏议 楼上说的都对,就是复杂了 简单说就是唐朝的一部法律,在加上一些对它的解释,在元朝正式叫做《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的影响意义 中国法制已有了二千多年经验的积累。自夏朝开始正式确立法制以后,每个朝代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制,而且还不断总结经验,推进法制的发展。。
急!!!唐律疏议的作用和意义 《唐律疏议》是我国历史上保留下来的一部最早、最完整的封建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236373866法典和注疏,唐律疏议》是我国古代封建法典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保存至今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在,它都有着不一般的地位。唐律疏议》不仅完整保存了唐律,还保存了大量唐代的令、格、式的内容。同时记载了大量有关唐代政治、社会经济的资料,是研究唐代阶级关系、等级关系以及官制、兵制、田制、赋役制的重要依据。所以,清代学者王鸣盛称《唐律疏议》为“稀世之宝”。《唐律疏议》作为封建法典,有着浓厚的封建思想意识,体现着封建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它反映了礼制、君主专制、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等内容。《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有以下两个特色:第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伦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前者为主,后者为辅。第二,简化法律条文,减轻刑罚。如《贞观律》中的刑罚,与隋律相比,去掉了死刑92条,减流为徒者71条,其余变重为轻者也很多。唐律是在隋朝《开皇律》基础上制定的,而隋律则继承了前代的法律。唐律根据秦汉以来封建立法和司法的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罪名、刑制及司法原则加以整理,对社会关系各主要。
试述《唐律疏议》的篇目和主要内容,并说明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一、唐律的特点: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繁荣昌盛的封建王朝,特别是李世民即皇帝位以后,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励精图治,采取了许多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政治措施,促使唐朝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科学文化等,得到空前发展.唐朝成为继两汉之后强大的封建王朝,也是当时最大的文明国家.唐律就是在这样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它是我国古代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时期的产物,从唐律的内容看其有以下特点:第一,体例完善,结构严谨,科条简要与宽简适中的特点.体例完善是说一部唐律,几乎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关系,都囊括其中,而使它成为具有典型性的封建律典.唐律之所以有这样完善的体例,并不是偶然的,因为唐初社会稳定,封建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封建社会进入鼎盛时期,封建社会所有的各种社会关系都已呈现出来,而且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同时,自秦汉以来,近千年的封建统治和法制建设,为唐律的制定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结构严谨主要表现在《名例》篇与各篇的关系,以及律条彼此之间的照应,特别是篇目排列的次序,反映了立法者的主旨,统治者运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中的轻重缓急,使人看了一目了然.科条简要,宽简适中表现在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西汉武帝以后。
试述《唐律疏议》的篇目和主要内容,并说明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主要内容第一篇《名例律》,相当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0333637于现代刑法总则,主要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第二篇《卫禁律》,主要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唐律疏议》与边境安全;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关于国家机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等;第四篇《户婚律》,主要是关于户 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证国家赋役来源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第五篇《厩库律》,主要是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第六篇《擅兴律》,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擅自兴建和征发徭役等,以确保军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并控制劳役征发,缓和社会矛盾;第七篇《贼盗律》,主要是关于严刑镇压蓄意推翻封建政权,打击其他严重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第八篇《斗讼律》,主要是关于惩治斗殴和维护封建的诉讼制度;第九篇《诈伪律》,主要是关于打击欺诈、骗人的犯罪行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第十篇《杂 律》,反不属于其他“分则”篇的都在此规定;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封越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第十二篇。
《唐律疏议》是什么人制定的? 《唐律疏议2113》原名律疏;又名唐5261律、唐律疏义、故4102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1653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三十卷。唐朝法律制度基本上沿袭隋朝。唐初以隋《开皇律》为蓝本制定《武德律》,于武德七年(624)颁行,是为唐律草创时期。贞观元年(627),唐太宗李世民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参酌隋律,对《武德律》加以修订,于贞观十一年颁行,是为《贞观律》。《贞观律》的刑罚有所减轻,律条也比较完备,为《永徽律》所本,是《唐律》的奠基时期。永徽元年(650)唐高宗李治命长孙无忌、李绩、于志宁等修《永徽律》,翌年颁行。《永徽律》凡十二篇五百条(一作五百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