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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三十卷内容 《唐律疏议》的内容

2021-03-23知识5

唐高宗时,大臣长孙无忌等撰定《唐律疏议》三十卷解释律令条文,通行天下。这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典。《唐律疏议》颁布前的审批需要通过 A

《唐律疏议》的内容 《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三十卷。唐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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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的篇名和篇数 第一篇《名例律》,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主要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第二篇《卫禁律》,主要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与边境安全;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

唐高宗时,三朝元老大臣长孙无忌等撰定《唐律疏议》三十卷解释律令条文,通行天下,这 答案:C唐代三省六部制,中书省掌草拟权,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为执行机构。

唐高宗时,大臣长孙无忌等撰定《唐律疏议》三十卷解释律令。 唐高宗时,大臣长孙无忌等撰定《唐律疏议》三十卷解释律令.唐高宗时,大臣长孙无忌等撰定《唐律疏议》三十卷解释律令条文,通行天下。这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部较完整的。

《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作为一部以“礼法合一”著称的法典,儒家的“仁道”精神在《唐律》中也有充分体现。儒家的“仁道”精神反映的是人对人的仁爱之心,表现了对他人的关爱和尊重。律疏说:“平其徽纆,而存乎博爱。徽纆,捆绑罪犯的绳索,此代指刑罚。“平其徽纆”指追求刑罚的公平。“存乎博爱”是说司法要体现一种“博爱”精神。应该说,上述两句话最能代表唐代统治集团所提倡的“仁道”司法理念。2、《唐律》还规定了“权留养亲”的制度,以彰显儒家的孝道精神,当然也符合“仁道”原则。律疏说:“犯流罪者,虽是五流及十恶,亦得权留养亲。并认为这是当事人蒙受“皇恩”的表现。该制度作为一项司法制度,实际上是将儒家传统的“仁道”观念进行了制度转换。3、《唐律》中有关老幼废疾减免刑罚的规定,也反映了一种“仁道”精神。《唐律》规定:“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律疏解释说:“若老小、笃疾,律许哀矜,杂犯死刑,并不科罪;伤人及盗,俱入赎刑。以“哀矜”即同情的态度对待老幼废疾犯罪者,使其免于刑罚的追究,当然是一种“仁道”司法理念的反映,体现了儒家尊老爱幼、关爱弱者的道德观念。4、本文从三个方面考察了《唐律疏议》中的司法思想。

唐高宗时,大臣长孙无忌等撰定《唐律疏议》三十卷解释律令条文,通行天下.它颁布前需要通过:①尚书省②中书省③门下省④皇帝 A.③④ 皇帝是最高统治者必须要通过他 门下审核 所以门下省审核《唐律疏议》三十卷解释律令条文 考查的记忆唐朝三省六部制隋唐时期的中枢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三省为中央最高中枢政务机构,一般为中书决策,门下审核,尚书执行.三省长官:中书令(隋为内史令)、门下侍中(隋为纳言)、尚书令共行宰相之职.六部为尚书省属下的中央行政机构,分掌各方面的政务及政令的贯彻执行,并对中央担任具体事务的九寺五监及地方上的府、州、县有领导、监督之权.其后,三省长官成为荣誉之职,其决策权逐渐被剥夺,宰相一职为他官参加议政所替代.唐中叶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真宰相,其后,地位尊崇的翰林学士,因拥有起草诏敕权,被称为“内相”.尚书省六部及下属各司的职权,在安史乱后,由于使职的趋重与普遍化,逐渐被分割,故三省六部制在唐中叶以后,趋向名存实亡.

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及当时的社会影响? 《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永徽律》凡十二篇五百条(一作五百零二条)。其篇名及主要内容为:①《名例》,阐明唐律基本精神与立法意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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