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怎样才能更安全 焦点一:生产环节如何监管?疏堵结合,产地抽检合格率较高当前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的原则是政府领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农业部每年两次对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抽查。为保证养殖户不用违禁兽药、不超标使用限用兽药,农业部从疏、堵两个方面加强工作。在疏的方面:一是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二是强化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积极指导养殖渔民通过良种、良法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高防病能力,减少兽药使用。三是推动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生产记录、科学用药和产地证明等质量安全自控制度。在堵的方面:一是针对重点品种、敏感药物,随机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二是开展水产专用药残快速检测产品验证,提供技术手段支撑各地加强苗种和生产环节监管,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各地也加强了监管。如广州市每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样品量达到96万批次,在种养环节实行每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及多项例行监测和专项检测。据农业部提供的数据,经随机抽检,2011年水产品药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8.3%;氯霉素监测合格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孔雀石绿监测合格率达到98.7%;201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业认证分中心是干什么的?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什么部门管理?
我国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二、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三、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四、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
[同城播报]宁德: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到我省调研现代渔业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宝宝知道是由研发,面向备孕、孕期、0-6岁父母的专业母婴知识社区。宝宝知道与三甲医院联手提供定制化及可视化服务。在这里你可以得到孕育知识、权威专家在线答疑。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养殖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3653939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第二章 养殖用水第五条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第六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编外人员待遇怎么样 中国水bai产研究院隶属于农业部渔业du局,是正厅zhi级单位,所属的黄海水产dao研究所专,在青岛;东海属所在上海是副厅级,也就是所长和书记是副厅,下面设室是处级。应该说这是中央级的科研部门,待遇要高于地方,科级3-4千,处级6千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谁有09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2009年,我局将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宁波市食品安全六项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工程。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创新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和我区农业组织化程度,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保障食品的源头安全。一.加强统筹领导,确保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到位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2009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签订责任状、部署落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会议交流、总结汇报以及对各责任科、站的督查工作,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部署落实市区领导小组最新文件精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二.加强宣传培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第503号令、农业部第322号公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区人民质量安全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我局依法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作为全区农业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永远的依粉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一、影响水产品食用安全的主要因素水产品质量受到养殖、生长环境(水体、底质)、生产投入品(饵料、药物)、加工、流通(暂养及运输物品、保鲜)、销售(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环节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药物残留、激素残留、生物毒素、防腐保鲜剂、重金属和微生物等质量问题。三、水产品质量标准分类:质量标准是强制性标准GB-国家标准NY-农业部标准SC-水产行业标准DB-地方标准QS-企业标准二、水产品质量安全指标1、感官指标2、鲜度指标—挥发性盐基氮、组胺3、重金属残留—铜、锌、铅、镉、汞、砷、铬等4、农药残留—有机氯(六六六、DDT)、有机磷、菊酯类(溴氰菊脂)/除草剂5、抗生素残留—禁用类:呋喃唑酮及代谢物、孔雀石绿及代谢物、氯霉素、红霉素标准有限量:土霉素类、哑喹酸、磺胺、四环素、金霉素6、激素残留—已烯雌酚、甲基睾酮7、生长素残留—喹乙醇8、保鲜剂—甲醛、亚硫酸纳9、致病寄生虫—广州管园线虫、肝吸虫、异尖线虫(海产品)10、致病微生物—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李斯特菌、霍乱菌、创伤性病毒11、生物毒素—西加毒素、麻痹性、腹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