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2、权益法产生的负商誉 首先明确企业合并准则规定的是从非控制到控制的经济业务过程所对应的财务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66261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存在本质区别,前者实际上不是正常的购买行为,而是同一集团内部资源的重新分配,因此使用帐面价值确认,不确认商誉。后者属于正常的购买行为,因此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同时必要时要确认商誉。至于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只是合并的两种方法,唯一的区别就是收购完成后被合并企业是否仍然存在。前者仍然存在,因此存在收购方单独报表以及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的合并报表;后者不存在合并报表(因为被收购方已经没有了),只存在单户报表。于是存在以下结论:控股合并下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合并报表=吸收合并下收购方单户报表先写到这里,有工作,回头举例子!不好意思,刚刚有点空了。举个小例子,A公司以兑价1000元收购B公司100%股权,B公司帐面净资产500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700元。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控股合并A公司本公司报表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贷:银行存款1000A公司合并报表借:商誉300B公司各项资产公允价值贷:B公司各项负债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1000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中的商誉 非同一控制来下1、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当期损益,也就是说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时,差额借:商誉,小于时,差额贷:营业外收入。2、控股合并,与吸收和源新设合并思路相同,不同的是,购买方仅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不将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并入购买方相应科目;只百在编制购买日合并报表的时候在报表中确认商誉或损益(只调报表不调帐度);被购买方不调整账面价值,由购买方作为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是时候按公允价值调整在实际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把母子公司的相应数据相加问的,但因为有关联方交易,所以需要编制抵消分录对报表进行调答整,所以在做抵消分录时会涉及到商誉或损益的确认,但只作为调整合并报表的依据,不对账面进行调整
1、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2、权益法产生的负商誉 首先明确企业合并准则规定的是从非控制到控制的经济业务过程所对应的财务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存在本质区别,前者实际上不是正常的购买行为,而是同一集团内部资源的重新分配,因此使用帐面价值确认,不确认商誉。后者属于正常的购买行为,因此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同时必要时要确认商誉。至于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只是合并的两种方法,唯一的区别就是收购完成后被合并企业是否仍然存在。前者仍然存在,因此存在收购方单独报表以及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的合并报表;后者不存在合并报表(因为被收购方已经没有了),只存在单户报表。于是存在以下结论:控股合并下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合并报表=吸收合并下收购方单户报表先写到这里,有工作,回头举例子!不好意思,刚刚有点空了。举个小例子,A公司以兑价1000元收购B公司100%股权,B公司帐面净资产500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700元。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控股合并A公司本公司报表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贷:银行存款 1000A公司合并报表借:商誉 300B公司各项资产公允价值贷:B公司各项负债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 1000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只存在A公司本公司报表=以上合并。
看图: 吸收合并与控股合并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吸收合并的“商誉”,在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吸收合并,被吸收方就没了。控股合并,被吸收方任存在
请解释: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还是吸收合并下不产生商誉,个别报表不产生商誉,合并报表的时候产生 同一控制下不产生商誉.合并报表百时产生.商誉相当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能给企业未来带来资金流入,是超出企业总体价值外的部分.而同一控制下度的合并,并不能给外界一种信号:企业注入了新的资源或获得新的发展空间.在合并报表时产生商誉,是企专业吸收合并时付出的代价低于被吸收方的公允价值的部分,所以只能在合并报表中体现属.
吸收合并下的商誉该如何体现? 此时直接在母公司吸收合并后的个别报表中进行确认即可。即将被投资方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写入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中,同时将商誉也在母公司的报表中列报。
什么是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合并商誉bai是指企业在合并du过程中产生的、合zhi并企业所支付的dao合并成本大于所回享有被合并答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应享有被合并方企业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其差额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称为负商誉。企业合并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形式。一般情况下合并商誉产生于吸收合并(兼并)和控股合并,新设合并不会产生合并商誉。在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中,合并企业出示的购买价格(购买成本)可能高于或低于应享有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对于发生的合并成本与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我国在新会计准则颁布前将合并成本大于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的差额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内容,而对于购买方出示的购买价小于应享有被购买方净资产份额的差额,既不作商誉确认,也不计入当期损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发生的合并成本与应享有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如果是正数,作为一项长期资产单独确认;如果是负数则作为一项偶发收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