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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自查工作总结 清产核资办法(试行)第47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2021-03-23知识2

固定资产工作总结怎么写 学院2008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 作 安 排根据《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下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URP项目实施要求,对学院2005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小组按照工作需要成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各项工作。小组组成如下:组 长:杨松青副 组 长:成渭南、李慧铭、张琼晓小组成员:唐仕川、李洲杜、张爱华、董有利、韩庆生宋宝和、于江,以及各院、系、部、中心、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URP项目执行人各院属机构应积极配合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范围和方式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主要核对学院固定资产的账目和金额,核实固定资产实物及数量,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范围:1、房屋和建筑物:指学院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2、专用设备:指学院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接受馈赠或配予的各种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和教学仪器;3、一般设备:指学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和交通工具;4、文物和陈列品;5、图书: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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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清产核资中资金核实的操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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