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我国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A与荷兰某贸易公司B签订出售农产品合同,货物共计3500万吨,价值8万英镑 倒签提单。A公司应该赔偿。
某公司按CIF ROTERDAM向荷兰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 “卖方保证运货copy船只不得bai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这个条款显然是不合du理的。zhi1.作为卖方,只能保证装船日期,至dao于到达日期并不是卖方能控制的。海运过程中因为遇到一些外来因素延期到港的情况很常见。这也不是人为能控制的。2.按照CIF条款,虽然运费和保险费是由卖方支付,但运输途中的风险还是由卖方承担。也就是说卖方只要将货装船,并支付运费保费,船什么时候到港跟卖方是无关的,甚至货物在途中灭失,那买方也要正常付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1.案情介绍 我国某公司应荷兰某商人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200吨,每吨CIF鹿特丹人民
案例分析答案 1.某年我与伊朗一中间商成交尼龙线180000镑,金额为36000美元。合同规定7月底以前开证,8月装船。该商品是以销定产,所以我便立即洽有关工厂安排生产以免耽误船期。。
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 lt;a>;(1)保险公司不赔。因是商品本身的内在缺陷,属除外责任,保险人对此不负责赔偿。lt;a>;nbsp;nbsp;(2)进口商应支付货款。因为CIF条件是凭单付款,本案的进口商。
我某公司向荷兰出口货物100箱,每箱60美元CIF鹿特丹,按照CIF金额加一成投保一切险,保险费
我国某外贸公司按照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投保平安险。船舶运行中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