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全款的商品房在备案过程中被法院查封,(因开房商债权案件),能否要求法院解除查封? 可以要求法院解封。按照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款项后对该房屋是拥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限的。根据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条就是所谓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承包人无法获得工程款的,可以在拍卖该房产的过程中优先受偿,其优先效力高于工程的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即使是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人的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也不得对抗全款支付房款的消费者,也就是全款支付房款的消费者对于该房屋是拥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的。司法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
本人付全款买的的房子因原房主欠债被法院查封了,请问怎么办?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你已经占有使用了该房产,完成了交付,只是没有办理后续的过户手续,所以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解除查封。但实践中确实会遇到各方面的障碍。
房子被查封求帮助,我的房子全款交付并入住后,银行卡里没过户钱了,当时先进行了公证。后因原房主卖房后一个月出事请问耽误了我的过户时间怎么办。 由于公告,时间可能会长,到年底,估计要结案的。具体可以喝法院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