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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021-03-22知识0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的是什么? 企业搬迁有没有同城(同一个城市)搬迁的说法?如果单位从城北搬迁到城南,算不算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重庆大学 魅力NO.3·22 精选回答 50 人打。

什么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有以下几种情况:1、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2、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关键在于“客观情况的发生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没有达到“无法履行”的程度,则应继续履行而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内部承包、企业分立或被兼并等情况虽然属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变化。3、当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时,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才可以依据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法实施细则》有标准解释:《劳动法实施细则》第56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客观经济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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