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以中途缩短吗 固定资产的2113使用年限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5261改,要做4102会计变更要求也比较严格,会计上只1653有确切存在使固定资产寿命缩短的因数时,才能更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于折旧年限影响企业所得税,故税法上规定了最低的折旧年限,贵公司的这种人为的做法,能人为地调节年度利润,比如企业前期是有税收优惠,那么企业通过采用比较长的折旧年限,使利润增加,税收优惠其结束后有采用比较短的折旧年限,使利润从高税率年度转移到低税率年度,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当然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
加速固定资产折旧 按60%缩短折旧年限 什么意思?是10年缩短为6年 还是10年缩短为4年 加速固定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1316131资产折旧 按60%缩短折旧年限,指的是其折旧年限由10年缩短为6年。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1)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例如: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0%4000(元)第二年应提。
想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请问要怎么处理?就是想将账上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请问现在的规定要求怎么处理?哦,这样啊,我看到有下面的规定,请问如果按这个规定来做要。
税法上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何规定的? 一、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
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什么好处?
固定资产中途能不能缩短折旧年限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