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的规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一、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一)关于销售额的认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二)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
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是什么?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
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是什么 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资源税怎样计算?计税依据是什么。麻烦详细讲解,谢谢。
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分别是什么? 征税对象:在我国复境内开采应税矿制产品或者生产盐的2113单位和个人,5261包括:原油、天然气、煤4102炭1653、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类。《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计税依据:(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扩展资料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参考资料-资源税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