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不仅给市民的生活出行带来极大便利,还有效缓解了交通压力,然而,有人竟想把“共享”变为“私享”,最终触法被抓。7月21日,赫山警方快速破获一起盗窃案件,追回被盗电动单车1台。
民警将被盗车辆返还给受害人
7月21日11时许,赫山分局兰溪派出所接到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报警称,他们公司投放在南县城区共享使用的某品牌电动单车GPS信号在兰溪镇某村附近中断了,怀疑被盗。接报后,兰溪派出所迅速开展走访调查,最终在辖区某村一池塘边寻获该被盗共享电动单车,并发现当地村民罗某华(男,56岁,赫山区人)有重大嫌疑。当日18时许,罗某华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对7月20日22时许在南县城区盗窃一台电动单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罗某华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被盗车辆已依法返还给受害人。
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遵纪守法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盗窃公私财物,不仅要面临道德的谴责,还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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