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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区狠抓《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实 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2020-07-24新闻8

一是严惩违法行为。处罚物业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针对双路小区部分楼栋外墙皮和墙砖脱落,而物业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开出全市首张万元罚单。随后,在第二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对东外小区的同类问题再次开出罚单。目前,这两个小区墙皮脱落处已经进行修缮,消除了安全隐患。处罚了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延庆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谷家营李四官庄回迁房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胡某某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但胡某某拒不整改。执法人员随即告知该业主违法行为的事实并处罚500元,这是《条例》实施后延庆区第一起因“飞线充电”且拒不改正被处罚的案例。截至目前,消防救援支队已对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5起。处罚了违规饲养动物的情况。《条例》实施以来,延庆区公安部门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4起。

二是提高“三率”覆盖水平。目前,全区物业服务覆盖率80%,业委会组建率86%,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61%,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率56%。《条例》实施后,延庆镇启动三里河、莲花池和东关新区三个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选举程序。目前,莲花池小区和东关新区已完成业委会选举工作。香水园街道火车站小区还成立了我区第一个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下,火车站小区大力开展环境整治,仅用18天就根治了让人头疼的环境问题。

三是赋权属地街乡。按照《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部分物业行政管理权赋予给了街道(乡镇),并同步赋予了相应执法权,强化了街道(乡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同步对业务备案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方便街乡更好地管理社区。重新调整物业考核模式,由原来区政府考核物业项目调整为考核街道(乡镇),并将改革资金分为应急资金、托底保障资金、专项资金、考核奖励资金四个部分使用,切实推进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线上“微课堂”、业主群和线下海报、展板、横幅、口头宣讲宣传的基础上,创新井盖彩绘的方式宣传物业管理新举措,力促社区居民和属地单位知晓率和参与率都达到100%。

#违法违规行为#物业#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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