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 广告费税前扣除规定,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做了原则性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所得税扣除规定中的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由“财税48号通知”列举的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以及烟草企业外,包括酒类制造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仍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按不超过15%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IT业也是按照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一般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基数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的15%以内可以税前扣除。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广告费按什么标准税前扣除 新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广告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化妆品等广告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啦?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1333431373231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