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分)【环境保护】江河的治理已经成为区域可持续发展重要的方面。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作为湖南的母亲河,湘江 (1)容易引发洪涝和干旱,枯水期航运大大受到影响;修建水库等设施调节水量;恢复和保护好植被;节约用水;修建防洪大堤等。(2)沿线有色金属冶炼和重化工业较多,加上。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社会法治 推进社会法治建设37.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探索“社区管理社会化”,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模式。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38.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健全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建立行业规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社会责任,完善诚信自律机制,提高自律性。鼓励发展社会志愿者组织,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规范志愿服务行为。
湖南大学法学院的研究交流 学院现拥有一万一千平方米的法学楼,一个多功能模拟法庭,一个电子阅览室,一座藏书数万余册的法律图书馆。依托法学院建有法治湖南与区域治理研究院暨依法治省领导办基地、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湖大)基地、湖南律师教育学院、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经济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所、民事法暨科技法与国有财产法研究中心、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网络法研究中心、罗马法系研究中心、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学院已凝成以经济法、民商法、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计量法学与法治评价、罗马法、廉洁政府与公共治理、法律文化等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学术成果。“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为湖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的专项支持。湖南大学法学院与瑞士弗里堡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世界宪法学会、耶鲁大学、香港大学、台湾东吴大学、日本关西大学、马来亚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山东大学。
在职mpa有哪些专业 MPA公共管理硕士,一个专业,即为公共管理专业,但是有多个研究方向,下面是湖南地区的几所院校MPA的研究方向。湖南师大MPA研究方向:01)政府政治与地方公共治理(02)社会。
李锦的主要学术成果 1.“就业基因检测之规制和风险防范:一个实用主义的立场”,《法治湖南与区域治理》,第11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3年2.“重访‘反对解释’之立场与命题”,《法律方法》第1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CSSCI集刊)。3.《法律理论的第三条道路—德沃金的解释转向及其意义》,湖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1月。4.“三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效比较—以立法权与司法权之关系为视角”,《岳麓法律评论》第7期,湖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5.“党委领导地方立法的实证分析与制度建构”,《法治湖南与区域治理》,第8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6.“行政裁量的类型和限度:一个类型分析”,《法治湖南与区域治理》,第6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7.“论法律解释的解释学循环”,《法律方法》第12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4月(CSSCI集刊)8.“基因歧视的概念:一张普洛透斯式脸庞”,《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CSSCI来源刊)9.“论哈特的内在视角及其理论意义”,《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CSSCI来源刊)10.“地方立法的法规影响评价:一个初步的分析”,《法治湖南与区域治理研究》第4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11.“地方立法。
广西民族大学的法学专业怎么样?师资力量如何? 本问题被收录至活动「你帮考生选学校,知乎给你送饭票」第二期中。活动时间:2019/6/27-7/2活动规则:…
曾国藩为什么被称为“曾剃头”?
文明城市有什么好处?为什么全国所有城市全力争取?一些不文明现象,并不是发个文明城市的牌子就能改变的。这几年,创文、创卫以及争创园林城市、宜居城市等层出不穷。。
陈平凡的职务 西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兼职教师;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中国致公党湖南省委管理咨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资本运作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执行主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问题论证中心执行主任;法治湖南与区域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湖南省市场营销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律协公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长沙市律协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沙市律协副监事长;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