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初,圣女贞德因为巫术罪被处死,在圣女贞德被处死的背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猎杀女巫运动,这场运动持续时间长达300年,残害了无数的无辜妇女,可以算得上是残忍至极。
在巫术理论家们看来,因为女性身体比较脆弱,而且因为部分女人淫邪放荡,所以他们非常容易被魔鬼所诱惑,然后魔鬼通过控制女巫来达到祸害人间的目的。1484年,罗马教皇英纳森八世颁布了一项命令,在罗马教皇英纳森八世看来,女巫是魔鬼的化身,所以他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一定要被处决。因为教皇的威严,所以便引发了一场猎杀女巫的运动。
由于对女巫的判断没有一套科学的理论依据,所以当时识别女巫的方法也是非常的残忍,造成了大量的无辜妇女惨受迫害。
根据记载,当时的宗教人员一般是通过在女性身上寻找所谓的魔鬼的标记来判断她是不是女巫,所谓魔鬼的标记就是身体上的特殊印记,比方说胎记或者是痦子都有可能成为魔鬼的标记,大量的妇女因此遭到迫害和残杀。
另外一种方法是根据用针扎妇女的身体,当时的宗教人员认为魔鬼控制了女巫的身体,这具身体就如同木偶一般,所以用针扎不会流血,女巫也不会感觉到疼痛。这种方法简直是荒谬,所以几乎所有有女巫嫌疑的妇女全部被诬陷成了女巫,大量无辜的生命因此被残害。
不同的地方判断女巫的方法也不同,在德国判断女巫的方法是把女人关在一个密室之中,门上开有小孔,观察有没有“小鬼”进出来判断这个女人是不是女巫,而所谓的“小鬼”就是一些老鼠蟑螂之类的小动物,这种方法残害的女性也不在少数,关在密室之中,三四天不给东西吃,很多女性就因此而丧命。
这还仅仅是判断女巫的手段,如果一个女人被认定为女巫,那么接下来的残害要厉害数倍。
众所周知,圣女贞德是被烈火烧死的,所以当时中世纪欧洲处死女巫的主要手段就是火烧,但是有些人认为可以通过施加酷刑的手段祛除女巫身体中的魔鬼,所以,在女巫的身上就有了各种各样的酷刑。
17世纪的一本《基督徒的回忆》中这样描述了惩罚女巫的酷刑:使用酷刑的人甚于地狱的幽灵。我看到过分离的四肢、散落的眼睛、与腿分离的脚、缠绕在关节的肌腱、扭曲的肩肿、肿胀的深处血管以及深陷的表层血管,受害者被提起和落下,被旋转以及被倒置。我看到过行刑者用鞭子鞭打,用棍棒重击,用针刺,用绳索捆绑,用硫磺灼烧,用油烧以及用火烧。
看到这样的描述,几乎可以和商周时期的商纣王相提并论,这样的酷刑甚至惨过炮烙之刑,很难想象当时的女性遭受这样迫害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
经过这场旷日持久的灭巫运动,中世纪的欧洲人口直线下降,女性群体大幅度减少,社会动荡不安。
荀子曾经说过“人性本恶”,人体内罪恶的火种一旦被点燃,就会蔓延开来,一发而不可收拾,虽然中世纪欧洲经历了文艺复兴,但是并没有泯灭他们心中的罪恶。虽然现在大部分欧洲国家属于发达国家,但是最原始的野蛮在欧洲人身上依旧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