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煤矿工人入坑费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一、应当按照劳动条件。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如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2000)一、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单位。三、根据需要,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共同委托有关科研等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和标准局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组织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报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备案。劳动人事部会同国家标准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状况,负责协调和规划监督检验中心站和监督检验站的业务分工和各自承担的检验范围。《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培训及使用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见附件3[2])。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264663639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人员。3、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352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 令)《劳举明告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河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4、工作程序4.1 采购(1)物资供应科根据各单位上报防护用品计划单进行采购。(2)物资供应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 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3 采购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规定 发放职抄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防袭护劳bai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du辅助措施,不是生活zhi福利待遇dao。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此,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商业部、全国总工会1984年10月19日发出了《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应发放劳动防护服装的范围包括:井下作业;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请问一般防尘 N系列及R系列的口罩在连续或累计使用达8小时后即应马上更换,P系列口罩则应于累计使用40小时或30天后更换。但如果发现口罩一旦损坏、脏污、潮湿或感到呼吸不顺畅时,不论。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规定 你好, 你好,一、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
煤矿职业卫生防治规定防尘口罩多少时间更换一次 防尘口罩的更换时间,以口罩的 为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关键看你的口罩。比如有些可以保证8小时,那么就8小时更换一次,看说明书
劳动法对于防尘费的发放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