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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 民事主体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怎么理解?

2020-07-24知识8

普通合伙企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是有的。合伙企业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符合诉讼当事人诉讼主体要求。《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赢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可见合伙企业有自己的财产,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合伙企业法》第39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合伙企业有较为独立的承担责任的能力,其实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所承担的,并不是普通的连带责任,而是一种“替补性的”责任。综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直接列该字号为诉讼主体。扩展资料:民事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承认了合伙的民事主体资格,详情 你好,你要咨询什么问题,详述我们才能更好地为你解答。商法:合伙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因此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合伙企业不能直接成为原被告,只有在合伙企业有字号的情况下,以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如果没字号,全体合伙人为诉讼当事人。合伙民事主体资格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合伙组织和合伙人都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民事诉讼主体地位与民事主体地位密切相关,确认合伙组织及合伙人有无诉讼主体资格,需要解决合伙及合伙人在实体上的法律地位问题,如果实体法上确认了合伙及合伙人的独立。为什么说合伙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要搞清楚两个概念,承担责任的主体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人,一种是法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债务承担责任,而该公司的股东只须以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尽管有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但是在责任承担的方式上,如果合伙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的,合伙人还必须用自己个人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在这里要明确一点,合伙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登记的合伙企业,一种是普通的合伙组织,这两者都可以以合伙企业或组织的名义来承担责任,它们都是民法上的诉讼主体,但是后者在被起诉的时候往往合伙组织不是当事方,合伙人才是当事人。合伙企业是其实是可以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通常认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并没有截然分开,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可以被看作是合伙人自己在承担责世任。从这个角度上讲,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以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公司#法律#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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