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特点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即当事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根本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即代理。
无权代理具有哪些特征? (1)行为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以本人的名义独立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并将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他人。
无权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 的法律行为。无权代理有以下法律特征:(1)须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同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即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 行为。如果。
无权代理有哪些特征? 从无权代理的含义来看,它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无权代理在为无权代理行为时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无权代理尽管是没有代理权的行为,但它仍然是以他人的名义进行的行为,。
无权代理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1、行为人以他人的名义独立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其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这是无权代理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