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第50号令)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营改增规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采用什么计算方法 一、小2113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采用的计5261算方法是:应纳税额=销售额×4102征收率小规1653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二、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如下:(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2009年以前为100万)。(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2009年以前为180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