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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行为不成立 无民事行为人不能独立接受赠与吗?和以胎儿为受赠人的合同有效矛盾吗?

2021-03-19知识11

无民事行为人不能独立接受赠与吗?和以胎儿为受赠人的合同有效矛盾吗? 空玄清|民法真题2018年回忆版 ?www.jianshu.com i、答案AB,6岁时小张为无民。答案A错误,主流解析的理由是,6岁的无民,依据民法典20条,做出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代代理。

一道法律案例分析 1、本案涉及以下几个法律关系:一是赵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其关系是否合法有效,要看王某的精神病是否发生在结婚前。如果结婚前王某已经有精神病,且经鉴定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由于结婚这种涉及人身关系的法律行为,依法不能由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理,那么婚姻关系无效;如果是婚后才患精神病,则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二是钱某保管赵某古董的保管关系,此关系建立在有效的保管合同基础上,合法有效;三是钱某擅自出卖赵某的古董这一无权处分行为,导致了钱某与赵某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将导致钱某承担民事责任;四是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关系,由于钱某系无权处分,该买卖关系无效;五是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该关系合法有效;六是孙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抵押权的设立不需要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且抵押不能“绝押”,所以该抵押关系不成立;七是钱某的无权代理行为,注意这不是无因管理,因为其与施工队约定的是由赵某支付,所以不成立无因管理,而是无权代理。由于钱某的行为不成立表见代理,因此该无权代理效力待定。八是赵某与钱某之间的房屋修缮款支付纠纷关系。2、不合法律规定的有:一是无权。

表见代理的构成是怎样的?

表见代理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代理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

代理行为不成立 无民事行为人不能独立接受赠与吗?和以胎儿为受赠人的合同有效矛盾吗?

需第三人追认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可归行为人,也可归第三人。法律效果归第三人有两种情况:1、第三人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义务由行为人承担。

商家交易失败后,未经持卡人允许冒名签字,持卡人可以拒付吗?怎样拒 买卖合同,应当自双方合意时成立,一方不同意的,合同不能成立更不能生效。一方未经另一方授权,自行决定替对方签名,该行为属无权代理行为,本方不承认的,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冒名签字方承担责任。本案维权的关键证据:商家冒名签字的相关书证。商家应当提供该书证,不提供的,交易不成立;提供的,本方应当证明签名是伪造的。法条链接《合同法》1、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3、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和无权代表的区别 (一)构成要件的区别 无权代理:1、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2、行为人实施以他人名义所为意思表示时,没有代理权。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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