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法的问题 1.B C《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
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 技术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从两个方面理解“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 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一条款的含义:一方面,应当明确物质条件的利用是为了完成某个技术方案(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 参考答案:B解析: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什么是“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含义是:1.必须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 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什么?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仪器设备、试验场地以及单位所有的尚未允许公开的育种材料和技术资料等。
专利法第六条说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是职务发明,单位为权利人。为什么第三款又说利用 前者是指一般情形,没有特别约定,后者是指有约定按约定。
什么是属于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通常认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发明所利用的单位的物质条件在该发明创造完成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不可或缺的,发明的完成对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有依赖的,。
工程师甲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完成了一项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