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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大悟法院公开审理李某等22人涉黑案

2020-07-24新闻18

7月23日,大悟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李某先后招揽同族、姻亲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李某为组织领导者,以颜某、李某洲、李某辉为骨干成员,以李某敏、周某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结构稳定,分工明确,通过高利放贷、开设赌场、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非法手段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先后实施了多起犯罪活动,影响极其恶劣,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7项罪名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追究2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22名被告人均作了最后陈述。从上午9点截至当日下午5点,本次庭审以高质量、高效率圆满结束。为了保障此次庭审的顺利进行,大悟法院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确保庭审安全有序完成。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观摩现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

【来源:大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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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组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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