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资源数量评价包括哪些内容 水资源评价内容一般包括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和水资源利用评价及综合评价。水资源评价工作要求在客观、科学、系统和实用的基础上,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水量水质统一评价、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统一评价等原则。地表水资源指地表水中可以逐年更新的淡水量。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冰雪水、河川水和湖沼水等。通常以还原后的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其数量。由于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水资源评价中必须扣除地下水补给河流的那部分水量。
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一、水资源评价总原则1)以塔里木盆地平原区水资源评价为主,不进行山区水资源评价。2)水资源评价以校核计算为主,利用最新收集和本次工作取得的资料,对地表水引水量、地下水开采量及水文地质参数进行校核。3)以地下水资源评价为主、地表水资源评价为辅。二、地下水资源评价原则1)按划分的地下水系统进行评价;全区采用均衡法,重点区同时采用均衡法和数值法,以进行相互验证。2)主要对平原区松散层孔隙水进行评价。3)根据水资源转化的特点进行评价。4)对小于1g/L、1~3g/L的地下水资源量单独进行评价。5)以利用原有资料为主,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变化进行评价。6)根据研究方法和资料的差别选择合理适用的评价方法。7)在逐级评价汇总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8)对各划分单元分别进行水量计算和水质评价。
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简述 在新建任何一个地下水开发利用工程(水源地)之前,都必须知道研究区有多少地下水资源,预测工程实施之后地下水均衡状态的变化,判断相关的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是否会恶化。回答这些问题就是地下水资源评价的主要任务。地下水资源评价包括水量评价和水质评价两个部分,都要在专门的国家规范指导下进行。水量评价的目标是确定地下水均衡要素的总量,预测不同开采规模对地下水均衡状态的影响,限定地下水的允许开采量。地下水资源的水量评价一般按以下的步骤来进行。(1)圈定合理的评价区根据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评价一致性的规定,地下水资源的评价也要按照不同级别的江河水系进行流域分区,而不能只限于某个水源工程建筑物的覆盖范围,也不能限于某个特定的含水层,以“影响半径”来圈定评价区往往也是不合理的。目前还存在用行政分区作为评价区的习惯,但这样做只是为某个行政区域的管理者提供参考,其资源数量必须在流域背景下进行合理的划分。(2)资料收集、补充勘探对评价区气象、地理、水文、含水层特点、水资源利用水平等现状条件进行调查,收集资料数据。如果现有的资料数据不足或由于年代太老不适应新情况,就需要开展补充勘探,选择适用的测绘遥感。
流域水资源评价要点 在一个流域范围内,单独的地下水资源评价或单独的地表水资源评价不能作为水资源研究和管理的充分依据,因为地表水和地下水本质上是统一的水资源,必须综合评价。对于以出海口为控制点的一级流域,如我国的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其水资源总量从根本上取决于大气降水与流域蒸发的平衡关系。大气降水总量扣除天然蒸散总量,即为人类可能控制的流域可更新水资源总量,分别以地表径流和地下径流的方式存在,通过农田灌溉、工业生产、生活用水等方式消耗,剩余部分转化为入海流量。对于一级内陆河流域,出境水量为零。在一级内陆河流域的次级流域,除了大气降水,来自相邻次级流域的入境水量(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也是本流域水资源的一部分。然而,这实际上属于水资源在大型流域上中下游的重新分配,并不会使水资源总量增加或减少。因此,全国性的水资源评价会特意把次级流域之间交换的地表径流和地下径流扣除,避免重复计算。图9.1 一级流域水资源转化关系示意图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之间也存在由交换而引起的重复计算。对于一级流域,这种转化关系可以用图9.1描述。大气降水总量(Qp)在被天然蒸发(Qe,包括地下水、地表水的蒸散)消耗之后,剩余水量一部分转化为地表径流。
一、地表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3616236水资源评价方法(一)地表径流量分析确定地表径流是指降水沿着地面或地下汇流至河道后,向流域出口断面汇集的全部水量,通过对系统内各河流径流量的分析计算,评价地表水资源量。系列长度在20a以上,包括丰、平、枯水年的水文观测数据,直接利用该数据进行计算;系列长度小于20a的短期观测数据,对实测径流系列进行相关插补展延或降雨插补展延后再计算;当不掌握系列实测径流量时,则直接引用已有文献的数据。(二)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分析方法采用典型年法进行评价。根据利用条件的不同,对河流年均流量频率统计计算来确定可用的典型年径流量,作为地表水可利用量。在不具备对地表径流控制或调蓄的情况下,将自然条件下地表水的产生量作为地表水可利用量的极限量,进行逐年地表水可选用量的统计分析,选用枯水典型年(P=75%)地表水径流量为基础去确定地表水可利用量。在具备对地表径流拦截调蓄的地区,用平水年(P=50%)的地表水径流来评价可利用量。当不掌握河流逐年系列实测径流量资料时,则采用收集文献提供的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确定地表水资源的可利用量。(三)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利用。
4.3.1 地下水资源量的评价依据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2年《海南省地下水资源评价》的计算成果(见表4.2):区内总天然补给资源量为88.04×108 m 3/a,地下水开采资源量为34.26×108 m 3/a,占补给资源量的38.9%;深层承压水可开采储存量为3.58×108 m 3/a。4.3.2 地表水资源量评价区内地表水资源量是依靠降雨补给的。根据海南省水利局1999年《海南省水资源公报》的资料,区内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95.55×108 m 3/a,地表水资源量为157.07×108 m 3/a(见表4.2)。表4.2 海南岛东北部水资源表 单位:108m3·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