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是谁提出来的?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架构.三纲指三种儒家认为最重要的人伦从属关系: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五种人伦关系的原则:仁、义、礼、智、信.三纲与五常之间是不可分离的.汉武帝时董仲舒从天人关系出发,根据“天尊地卑”思想,建立了三纲五常.
后人概括的“三纲五常是由谁最早明确提出的 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两词,出自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三纲五常之说,起于董仲舒,完成于朱熹。但是董仲舒没有将“三纲”和“五常”并提连称,首次并提连称的是东汉后期的经学家马融。这种并提连称意味着封建思想家终于把封建纲纪和处理这种纲纪的道德原则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宋朝时期,“朱熹发展天理说,把“三纲五常”与“天理”联结在一起,他认为三纲、五常是天理的展开,是“天理”体现于社会。
三纲五常的内容是什么?谁提出来的?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