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中的综合治理是指什么? “综合复治理”是一种新制的安全管理模式,它是保证bai“安du全第一,预防为zhi主”的安全管理目标实dao现的重要手段。以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企业规程和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除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场容场貌外,更要关注企业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施工现场和工人行为的标准化,达到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吗 《安全生产法》颁布已经十多年了,其《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生产方针已新增加了“综合治理”新的含义内容;因此,从目前安全管理来讲,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但是,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没有公布以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也可以说是正确的。
你在工作岗位上是怎样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企业和船舶“安全、稳定、效益”的根本保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预防“三个偏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着很强的实践性和科学性。我们在贯彻落实的时候要注意走出误区,在工作的实践中预防下面“三个偏差”至关重要。一是预防主观判断的偏差。主观判断是人们处理工作中的一种习惯性做法,当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不相符时,就会出现偏差,就会造成手忙脚乱甚至发生一连串的失误,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主观判断的偏差通常只凭个人想象,而不尊重客观事实,不注重调查研究,不认真分析,不验证行动的后果,一旦主观判断发生偏差时,事故就随之而来。所以我们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务必要以科学的态度重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场的事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做到随机应变。二是预防工作方法的偏差。在船舶的实际操作中,工作方法的偏差存在较为普遍,往往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003年5月5日,某轮在中国沿海航行,雾中与一散货船发生碰撞,造成该轮第4舱呈三角形4X7米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含义 “安全2113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5261全放在首位,不能4102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1653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出台的目的及意义:《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一是明确国务院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职能,具体体现在第一章《总则》第8、9、10、11、13、14、15条和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条款之中。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公开、公正执法提供了依据。二是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