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直接减免,附加税用报吗?
增值税免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随之也减免吗? 是的。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2113三税退5261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4102库。但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1653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减免三税的同时随之减免城建税,但是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扩展资料:增值税免税注意事项:一般纳税人在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一般纳税人应就其放弃免税的项目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对一般纳税人来说,一经放弃免税,36个月不得变更,且应按照应税项目来放弃免税,而不能以是否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是否享受免税。参考资料来源:-增值税免税参考资料来源:-城建税参考资料来源:-教育费附加
一般纳税人享有附加税免征政策吗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减免附加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要注意确认条件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
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增值税减免后,如仍有应缴增值税款,那么就以减免后的应缴增值税为基数计算附加税费。如减免后不再缴纳增值税,那么就不计提附加税费。
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由于城市建设维2113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5261加税4102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1653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意见。一、第一种、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所以,在实现销售后,做: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二、第二种: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一)在实现销售后,做:1、计算增值税: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计提附加税费: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二)免税后:1、免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2、同时,应该免附加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
小规模纳税人季报不超9万增值税免吗?附加税怎么处理?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题。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时不超9万增值税免吗?它的附加税怎么处理?
增值税免征附加税怎样零申报 营改增前,营业税2113及附加在地税5261局申报缴纳,主要申报方式是网上申报4102和上门申报。营改增1653后,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并在国税局申报,其他税费依然在地税局申报缴纳,未发生变化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免于零申报。该规定自2016年4月份开始执行。
增值税免征,附加税是否也免征?
增值税是季度申报,附加税在地税按月还是按季申报 增值税是季度申报,附加税在地税也是按季申报。按知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道》(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内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