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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是什么? 收回土地的行政决定

2021-03-18知识14

还能作出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吗如果国土局发出撤消收回土地的决定后,县政府还能作出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吗 能做出补偿决定,但是,县政府肯定不会再做这个决定了。。

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是什么? 1、并不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为商业利益。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先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未经补偿安置,根据物权之法则,被拆迁人既对。

没收土地或收回承包经营权由哪级政府决定? 不应

农村宅基地,土地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擅自买卖宅基地。处罚收回当时买卖的504平米的基地

请问,国土局因要收回土地使用权,按行政复议法第30条,应当先复议再诉讼,故我公司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市法制办处理并无不当。当事人对市国土局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为市国土局的决定实际上是市政府文件的决定,需要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法制办收到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口头告知当事人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只是规定了告知即可,并未规定需要书面告知)。《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机关强行收回土地承包权,要承担什么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发包人在发生特定事由时将承包地提前收回,使土地。

因棚改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是什么行政行为?这是依法履行行政征收决定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应由哪个机关发文,是县级人民政府还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发文。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种情况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不属于这三类土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所有土地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一)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应有哪一级人民政府作出 在那个政府的行政区划内就是他们做出。如果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地,就是中央作出了

#收回土地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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