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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撤离指挥权

2020-07-17知识4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2113在《安全生产法》中大致可将5261业人员的权利分为8项:1、知情4102权:《安全生产法》里第22、23、36条都对1653知情权作了明确,集中体现在以下4方面:第一,有获得本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权利;第二,从业人员有知道其所在的岗位存在哪些危险因素的权利;第三,要告诉从业人员所在岗位可能导致事故的防范措施或者逃生的方法和方式;第四,投入的新设备、新工艺或者在工人转岗时,要对其重新进行教育。2、建议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5条的规定:对提出好的建议、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可以给与奖励。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生产经营单不得因此进行打击报复,比如说降低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或降低工资、脱离岗位、开除等行政处分。4、拒绝权: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这就是职工的权利。企业不得因此扣发工资或者给与处罚措施来处罚职工。这里有关从业人员的概念比较广泛,包括企业的业主、管理人员、固定制职工、临时性职工、合同性职工,凡是为生产经营单位服务而取得报酬的人员都属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中员工有哪些权力 1、获得工伤保险权利2、提出建议权利3、批评控告权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撤离权6、依法求偿权具体见《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在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根据 安全生产法 规定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不包括什么 八大权利:(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是什么? 权利:1.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3.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相应的应对措施,可以对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并可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而且不能因为这些事被解除劳动合同。4.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不能因此被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仍然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义务;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扩展资料:制定本法是为了《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是什么? 从业人员安全生2113产权利和义务;一、5261《安全生产法》明确4102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1653是:;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⑹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⑺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一、《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⑵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⑹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⑺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⑻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三项义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赔偿,请求权,?和?。 《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有这样几个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用品;有对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韩国为何连本国军队的指挥权都没有? 兔哥回答;美国的一些小弟中韩国是一个特例,就是军队的指挥权并不在韩国人手里,而是由美国人指挥,对于一个主权国家,军队是专政的工具,是保卫国家利益的手段,没有指挥权就等于国家利益的达成上受人左右,就连外交政策等都会受制于美国。你看看韩国在外交等等方面唯唯诺诺的,就是受到美国的掣肘,凡事都得看美国的眼色。其实不光是韩国,美国的小弟中很多都是如此,只不过韩国更直接一点而已。日本等国,看似指挥权在手,但作战时同样也得归美军指挥,因为《日美安保条约》里的相互协调啥意思,如果共同作战美国让谁指挥过?所以,只要是和美国有安保条约的指挥权都得归美军指挥。平时搞的联合演习中就能看出来,就是如何更好的配合美军的行动。前一时期,日本的一个将军被美军任命演习的副指挥官,日本人乐的屁颠屁颠的,媒体大肆报道。说直白点,凡是要美军出手作战的,先把指挥权交出来,不交自己去硬抗吧!所以都的归老大指挥,有小弟指挥老大的案例吗?成何体统了?关于韩国的军事指挥权首先是韩战时期美军救了韩国一命,当时韩国的武装力量被彻底打残,为了讨好美国,抱住这棵大树,李承晚主动提出的,应该说是李承晚心领神会的提出的,三军指挥权归美军统一指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根据2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261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有:4102(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1653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0)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11)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是哪些? 一、有以下权利:(1)享受2113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5261伤害索赔权;(2)危险因素4102和应急措施的知1653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5)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6)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权;(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二、有以下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拓展资料它们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结构关系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第二、在数量上,权利和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第三、从产生和发展看,权利和义务经历了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第四、权利和义务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第五、根据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

#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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