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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偿失!为省高速费闯杆逃跑,结果赔偿、罚款、记12分还拘留

2020-07-24新闻9

为了省点高速通行费,男子竟然撞杆闯卡,结果却因驾驶无号牌车辆和扰乱公共秩序两项违法被重罚,同时还赔偿了收费管理部门的设施费用。

6月30日2时许,赵某驾驶一辆无牌的丰田轿车驶过横道河子收费站,该车走ETC车道并闯杆逃费,导致收费部门的挡杆设施损坏。随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牡大队联合海林警方在海林境内将违法行为人赵某抓获。

为何要强行闯收费站卡口? 赵某称他刚买了一辆新车没多久,就是要省点高速通行的费用,所以强行闯卡,他认为不悬挂车牌,交警根本找不到他。由于当时赵某腿摔坏了,民警本着人性化执法暂缓办理了该案。7月23日,待赵某腿伤康复后,高速交警部门对赵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于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赔偿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设施费用1400元。

7月19日14时许,张某驾驶蒙E2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哈大高速大庆往哈尔滨方向行驶,行至大耿家收费站出口时被哈大大队执勤民警拦截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以及GPS打印纸,想查看驾驶人是否有疲劳驾驶的现象发生。就民警询问驾驶员张某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蔡某神情慌张。民警询问驾驶员张某,蔡某是否驾驶过该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张某主动承认蔡某在7月4日驾驶过该车。民警核实蔡某的驾驶证信息发现,蔡某只有B2驾驶证,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况。

原来,7月4日,张某和车主蔡某驾驶该车辆从哈尔滨去内蒙古,在行驶至哈大高速肇东服务区时,张某有些劳累便到后排座椅上休息,蔡某驾驶该车从肇东服务区行驶到安达服务区后又由张某继续驾驶。民警利用公安网查询,在7月4日2时蔡某确实存在持B2型驾驶证与实际所驾驶的车辆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随后,蔡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记者:孙莹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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