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携带驾驶证,被常德交警直属二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16时许,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市城区紫缘路青年路口执勤时,一辆牌号为湘JOK397的二轮摩托车正沿路向执勤点行驶来。这时,执勤民警发现其车驾驶人不仅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原本正常行驶的车辆看见民警后,突然放慢车速,试图左转逆行逃跑。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车辆拦截,并示意驾驶人邱某靠边停车例行检查。在接受检查时,民警刚一靠近便闻到邱某一股浓烈的酒驾气味,邱某却故作镇静,称自己没有喝酒,也没有携带驾驶证。于是民警随即带其到岗亭内进行酒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邱某的驾驶证早已注销,民警对邱某进行了严肃批评和安全宣传教育,指出其酒驾、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并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机动车。(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许宙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