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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青乡兴宏村图片 伊通满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划

2020-07-24知识4

伊通满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划 1946年2月,伊通县辖14个区,172个村,县政府驻伊通镇。1948年6月辖14个区,161个村。1955年,各区称谓取消序号,恢复原地名称呼;伊通满族自治县辖14个区,173个村。1956年初,伊通满族自治县辖4个区,1个镇、61个乡。1956年辖4个区、1个镇、25个乡、9个公社。1958年,伊通满族自治县辖8个公社,134个管理区。1960年,辖1个镇、8个公社.计134个生产大队。1966年1月,辖1个镇、21个公社,计221个生产大队。1968年2月,增设1个公社,仍为211个生产大队。1979年6月,伊通镇设2个街道办事处。1980年初,辖1个镇、21个公社,260个生产大队,1479个生产小队。1983年,公社改为乡,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小队改为屯。1988年7月,伊通县辖8个镇、14个乡.234个村委会、31个居委会。1989年8月4日,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撤销新家满族乡,设立新家乡;12月9日,将东尖山乡的河北村、头道乡的三星村、新家乡的东新村划归伊通镇管辖。1995年12月,伊通满族自治县辖9个镇、13个乡:伊通镇、营城子镇、靠山镇、马鞍山镇、大孤山镇、小孤山镇、伊丹镇、景台镇、西苇镇、五一乡、新家乡、爱民乡、东尖山乡、三道乡、黄岭子乡、板石庙乡、地局子乡、头道乡、二道乡、新兴乡、发展e5a48de。

#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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