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曰:“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吞并,莫惧
永业田和口分田的区别是什么 口分田是要还回去的,就是耕作的人死了要还给国家的.永业田是不用还得,这两个都是国家所有的田地,分给农民的.桑田是百姓原有的土地,每人20亩为上限,不属于永业田也不是口分田,不在还授之列.[]
当代学者陈勇指出,根据均田制规定,百姓迁移和“家贫无以供葬者”,可卖永业田;由狭。 当代学者陈勇指出,根据均田制规定,百姓迁移和“家贫无以供葬者”,可卖永业田;由狭乡迁往宽乡者以及卖充住宅、邸店者,可卖口分田,官僚地主的永业田和赐田也可出卖。。
唐代均田制 均田制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最周密的土地法令。均田的具体办法,都载于《魏书·食货志》内,对于授田的土地种类和田亩数额;田地的还授制度和买卖土地的限制;宽乡、狭乡的。
在唐贞观、永徽时期,永业田只有五品以上勋官和“家贫卖供葬”及“狭乡乐迁就宽者”的。 在唐贞观、永徽时期,永业田只有五品以上勋官和“家贫卖供葬”及“狭乡乐迁就宽者”的一般百姓方可货卖;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田令》又增补了“流移者(包括未经。
唐武德七年(624年)颁布了均田法令,规定“诸庶人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 唐武德七年(624年)颁布了均田法令,规定“诸庶人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即流移者亦如之。乐迁就宽乡者,并听卖口分(田)。这反映了唐朝 A.。
永业田和口分田的区别是什么 一、施2113行年代区别:1、永业田:北齐时5261期实行土地分配制度。2、口分田:唐朝4102时期实行1653土地分配制度。二、主要内容的区别1、永业田:(1)21岁至59岁的丁男,18岁以上的中男给永业田20亩。丁男、中男以外的人为户主者,也给永业田20亩。工商业者授予永业田10田,官户授予永业田20亩。(2)永业田均用于种桑、榆、枣树。永业田有余可出卖,不足可买入。2、口分田:(1)男十八岁以上授田一顷,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口分田种植谷物,身死要交还。(2)其他的有关规定为:兼工商的减半,狭乡不给;奴婢、耕牛不给;休耕田不论一年或二年,都加给一倍,狭乡不加;(3)老年及残废人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给三十亩;口分田不得买卖,但自狭乡迁到宽乡者例外;已卖田不迁的,不再给田;凡给口分田,皆从近便,如本县无田,可在近县给田;授田和还田都在每年十月,十二月办理完毕。扩展资料:改革开放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制:1、主要形式: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2、方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改革后新体制实行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3、性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4、实质: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