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的解读 这个问题实际上你要搞清楚什么叫要约人,什么叫受要约人,你自然就会明白这个法条,这里给你举例说明一下:甲有一批轮胎要出卖,于是向乙提出要约,在这里甲叫做要约人,乙叫做受要约人。然后乙对甲发出拒绝,当拒绝到达甲时要约失效,简单说就是乙很干脆的说我不要你的轮胎,甲当然是另寻买家而你说的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拒绝通知是从甲发出的,他自己要别人买他的轮胎干吗还要拒绝,如果非是要拒绝也只能算第二种情况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回复:关于合同法的解读 这个问题实际上你要搞清楚什么叫要约人,什么叫受要约人,你自然就会明白这个法条,这里给你举例说明一下:甲有一批轮胎要出卖,于是向乙提出要约,在这里甲叫做要约。
求合同法高手解读 这个很简单。把他们的行为拆分为法律行为就可以了。甲方收到乙方的订单就是乙方对甲方发出要约,甲方没有否定并且发货就表明甲方接受,这样就是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债权关系成立。乙方出售给丙方这个是乙方与丙方的合同债权关系,这个关系与甲方无关。不管什么方法送到甲方那里的要约都只是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债权关系,与乙方和丙方的合同债权关系无关,甲方当然无权要求丙方归还。除非有证据表明乙方与丙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不然甲方无权要求丙方返还原物。
如何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 付款 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 解除合同,出卖。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该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合同法解读第110条如何理解?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合同法》110条解读。 货币之债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为给付标的的债。日常生活中的买卖价金、租金等均为货币之债。履行延迟是指有履行的能力以及可能 知识履行的时间晚于约定的时间而履行不能是因为发生了特殊的事情如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导致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求合同法高手解读 这个很简单。把他们的行为拆分为法律行为就可以了。甲方收到乙方的订单就是乙方对甲方发出要约,甲方没有否定并且发货就表明甲方接受,这样就是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债权关系。
《合同法》110条解读。 货币之债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为给付标的的债。日常生活中的买卖价金、租金等均为货币之债。履行延迟是指有履行的能力以及可能 知识履行的时间晚于约定的时间而履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