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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方便?昆明共享电动助力车载人现象严重

2020-07-24新闻10

7月8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经过持续的跟踪、管理,发布《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共享单车运营维护管理的工作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其中明确要求:7月12日24时前,美团、青桔公司须自行回收违规投放在昆明主城区的未上牌共享电动助力车。逾期未回收,未上牌的车辆将由城管、交警部门组织收缴,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那么,现在昆明路边的共享电动助力车是否都已上了牌?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在走访共享电动助力车上牌的过程中又发现了一个新问题,随着使用者数量不断增加,载人骑行共享电动助力车的市民不在少数,骑行中的车辆摇摇晃晃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记者走访

仍有未上牌共享电动助力车

7月23日,记者在昆明主城区的多条道路走访发现,路面上仍有未上牌的共享电动助力车供市民使用。在东风东路恒隆广场附近,记者看到路边有不少崭新的美团共享电动助力车一字排开,一些没有上牌的共享电动助力车就混在其中。同样,在人民西路、广福路、滇池路记者也发现了多辆未上牌的共享电动助力车,其中以美团共享电动助力车居多。

前不久,在接受记者媒体采访时昆明市城管局市容秩序管理处处长金小海曾介绍:“摩拜被美团收购了,收购以后他们写了置换企划给我们,要求在7月1日前全部置换完,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共享助力车和共享自行车上牌才能上路,共享自行车每家限投6万辆,没有上牌的车辆投入市场运营均属于违规投放。”

据了解,美团旗下原摩拜单车,因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新车置换工作,自7月9日起,路面现有摩拜单车将由市城市管理局指定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予以强制回收,损失由美团公司自行负责。而根据8日的《通报》显示,美团共享助力车因发票问题,没有取得昆明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核发的牌照,针对违规投放问题,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已向各家企业下发了7月12日24时前自行回收未上牌电动助力车的“最后通牒”。

记者调查

载人骑行共享助力车图方便

在记者走访的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个新问题,现在街头随处可见新投放的共享电动助力车,随着使用者数量不断增加,两人同乘一辆共享电动助力车的现象不在少数,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7月21日~22日,记者发现两人同乘一辆共享电动助力车中有大人载小孩的,有载情侣、好友的,甚至有3人同骑一辆共享电动助力车的,由于共享电动助力车都是按照“新规”设计的,整个车身都比较小,在骑行过程中载人的车辆明显摇晃地厉害。一些市民还让小孩站在踏板上等,如果稍不注意,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东风东路恒隆广场附近的一段路,在记者调查的半个小时内,共发现共享电动助力车违法载人行为6起。

据记者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电动自行车准予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车辆设计让市民有“可乘之机”

7月22日,记者在巡津街见到两男子同骑一辆美团共享电动助力车,骑行过程中车辆摇摇晃晃。当记者上前拦住他们,询问是否觉得危险时,骑车的年轻小伙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共骑一车完全是为了图方便,“这个共享助力车车速不快,体型也比较小,应该不会有多大问题。”

在采访中,载人骑行共享电动助力车的市民大多忽略其安全因素,但共享电动助力车为何能载人?记者注意到,在昆明街头的几款共享电动助力车中,黄色的美团共享电动助力车车体相对要宽一些,而且坐垫也要比哈啰、青桔的宽大些,记者观察发现,除了坐垫宽大以外,美团的共享电动助力车设计有踏板,也正是因为这样“宽大”的车身给了市民提供了载人的“机会”。另外记者发现,美团、青桔、哈啰三个品牌的共享电动助力车车身上,除了贴有“16岁以下禁止骑行”的提示语外,均没有找到有关“仅限一人骑行”内容的提醒。

市民声音

不文明也不安全

对此有市民表示,美团的共享电动助力车坐垫本身相对宽大,加上踏板的位置空间也比较大,所以不少市民默认可以载人。“这样太危险了,毕竟是电动助力车,感觉就为了图方便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不顾了。”在昆明恒隆广场附近,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平常也经常见过违规载人骑行共享助力车的现象,“共享助力车本身就是为一个人骑行设计的,载人骑行肯定影响骑行人对方向和速度的把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急刹车的话,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这样的行为有安全隐患,不顾自己也要为他人的安全着想。”市民周先生表示,“要杜绝这种不文明行为,简单的靠市民自觉是不够的,商家以及交管部门应该共同合力整治,不仅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规避,车辆在设计的时候也应该有所考虑。毕竟在省事面前,大多数人都不会意识到这种行为既不文明也不安全。”

相关回应

企业制定了完备的安全措施

针对共享电动助力车违规载人的情况,记者向共享电动助力车商家客服热线进行反映,哈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昆明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均符合新国标,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对于用户关注的共享电动车安全隐患等问题,公司制定了完备的安全措施,如未满18周岁无法注册账号、在车身显眼处张贴“16周岁以下禁止骑行”等提醒语、专业维护人员包片维护车辆等。该工作人员提醒,对于未成年人借用家人账号骑共享单车及共享电动车的行为,公司一经查实将作封号处理。对于用户不规范使用共享助力车的行为,目前更多的只能希望用户自觉规范使用。不过,也有商家的客服表示,如因物品超重、挂载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的,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负责。

而城管执法人员对此却表示,根据管理权限,目前城管部门只是针对共享助力车的停放秩序进行有序管理,针对共享助力车违规载人的行为,他们没有这类执法权限,而这一行为属于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具体是由交警部门负责。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与交警部门联系。

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对此昆明交警表示,其实早在2018年7月1日,《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就已经开始实施。

该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未按规定登记,未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电动车,将被处以50元罚款。

除此之外,如电动车驾驶人骑车违法交通信号灯或者不服从交警、交通协管员指挥的,逆向行驶或者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桥及立交桥上层、步行街或者其它禁止电动车通行区域的,违法规定载人载物的,加装遮阳伞、雨篷或者使用高分贝喇叭、音响等设备的,都将处以50元罚款。

此外《条例》还明确,电动车还将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及登记制度。进入产品目录电动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电机功率、电压、制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同样,未经登记的电动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

关于共享电动助力车载人的情况,昆明交警表示,出于交通安全考虑,也倡导电动车企业对于加装的后座予以拆除,避免共享电动助力车载人行驶的行为,毕竟还是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

2016年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数为17747起,2017年为18144起,2018年为25556起;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分别为2016年死亡2968人,2017年死亡3253人,2018年死亡3741人,历年数据均为上升趋势。

提升骑行人的骑行素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仅仅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一方努力,在共享电动车发展速度如此之快的今天,则更需要共享单车企业的配合,增加骑行人的骑行舒适度,将产品结合更多黑科技,固然是好事,但忽视可能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一定不可取。在此,春城晚报-开屏新闻呼吁各位骑行人:为了您、为了您的家人、以及为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他山之石

共享电单车违规载人罚款50元

相比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更省力快捷,成为不少人短途出行的选择。今年以来,长沙地区各大品牌都在发力车型升级,踏板型共享电单车目前已成为主流。虽然骑行体验更好了,但在长沙街头,双人甚至多人骑行共享电单车的现象屡见不鲜,既不安全也不雅观。长沙交警表示,共享电单车严禁载人,多人骑乘属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近期持续对共享电单车违规载人的情况进行查处,已有不少市民被罚款和教育。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科副科长唐卫中表示,“交通法规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共享电单车仅有一个座位,严禁载人,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属违法行为,并且根据共享电单车的设计和安全考虑,也不建议家长搭载12周岁以下的小孩。近两个月来,长沙交警都在持续对共享电单车违规载人的情况进行查处,除了对当事人进行50元的罚款外,还会对驾驶人及违法乘车人进行普法教育,目前已经有不少市民被罚了。”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骑行#未成年人#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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