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工程的要投标,请问废标是什么意思 工程招投标中的废标现在统称否决其投标。e69da5e887aa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5306332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否决投标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否决其投标,即在评标过程中,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定要求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决定对个别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也就是通常其他相山迅关部门规定的废标。二是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投标不足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不能实现招标目的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依法否决所有投标。投标人不足3个或所有的投标被否决等法定情况出现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否决誉唯贺投标应注意几个问题:首先,除非法律有。
我们公司中标(公示了),突然说要废标,怎么办? 有网友问bai:我司最近参加du一个货物投标,已经zhi中标了,已经公示了但是dao还没有下中标通知书,回在公示期内质答疑我们3次拉,我们都澄清了,采购代理机构突然告之这个标可能要废标,理由是除了我们公司实质响应没有两家,请各位朋友帮我分析下,合法不?没有3家实质响应咱们评标阶段不发现,不废标!等我们中标了,而且已经澄清了质疑再说要废标,我感觉很不公平。博主回答:如果是其他供应商提出质疑,指出“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予以废标”,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财政部18号令第57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是可以废标的。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规范,虽然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但同时又赋予了采购人可以直接否决评审结果,对招标项目予以废标—即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个人认为,这两条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一定冲突的。个人对采购法体系的解读是,采购人可以在招标程序中的任意阶段宣布废标。这种规定,个人认为也有不合理之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们公司中标(公示了),突然说要废标,怎么办?有网友问:我司最近参加一个货物投标,已经中标了,已经公示了但是还没有下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质疑我们3次拉,我们都。
告别废标,提高中标率,投标攻略看这里,对于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招标投标工作可以说是其“基础”部分,投标时,一份内容准确、符合规矩的标书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为标书增加。
招标代理单位如何对待废标 一般来说废标都会还2113给投标供应5261商,而且既然你的标书已经被干掉4102,你也没有义务将它留在客1653户那里,毕竟标书涉及的内容肯定有不希望别人知道的地方,你也可以向客户要回作废的标书而重新投标。当然如果招标文件对废标的处理做了规定,就必须按规定执行了
什么情况下投标为废标 废标的情况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有效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投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就没有达到采用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废标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怎么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该由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
招标中介环节出问题我公司中标会废标吗 废标不是那么容易的,要看具体出什么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能搞定自然就不废标,搞不定也会找不用自己负责任的理由废标,然后重新招标,
如何避免废标? 废标势必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如:增加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成本,增加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成本,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这是采购各方当事人所不愿看到的,但是“当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