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房产证上已去世的母亲名字去掉? 房产证上有:我父母和我(儿子)的名字,现想把房产证上我妈妈的名字去掉,只留下我和父亲的名字。问题关键是:一:我妈妈08年去世了;二:我有一个姐姐,是美籍,长期居住。
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房子怎么办? 父亲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就应该按照法律进行遗产分割,单从房产来说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53238,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拥有同等权利的继承权,由以上关系中的所有成员平均分配死亡人的房产。如有任何一人不想继承房产,可去公证处做一份放弃继承公证,持此公证,其他有继承权力的人一起到房产局将上述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可按份共有,比如说有5个人继承,那么每个人继承该房产的20%,这个份额回体现在新出的房产证上面。没有时间限制,到当地派出所开一个死亡证明,然后和兄弟姐妹还有母亲一起到公证处去公证然后到房产部门过户。子女在外地可以发一个委托书。扩展资料: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
房产证上有我和父母的名字,如果父母去世后,这个房子会怎么处理,我还有一个出嫁了的姐姐 首先房产证上有你e69da5e6ba90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3653865和你父母的名字,那么也就说这个房子有1/3是你的。有1/3是你爸爸的,有1/3是你妈妈。如果说你的父母都去世了之后,那么这个房子会怎么处理,那现在我就跟你来说一下吧。首先1/3的房产是属于你的,这部分是不可以拿去做分割的。那么你父母名下的那三份之二是需要拿出来平分的。那么谁有权去分你父母名下的房子呢,那就是配偶,子女以及自己的父母。也就是说你和你姐姐还有你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共同去评分你父母名下这2/3的房产。说的简单一点吧,如果说你没有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那么你父母名下的这个财产,有一份分给你有一份分给你姐姐,你们各领二份之一,那么这套房子里面你呢所有权就是2/3.还有1/3就是属于你姐姐名下的,这个是非常合法。除非说你父母在去世之前已经立好了遗嘱,把他名下的财产给你,或者说是给你的姐姐。那么这种情况之下,经过公证是有效,合法。但是现在这套房子房产证上为什么是你和你父母的名字,那么是谁出钱来买了这个房子呢?如果说是你出钱购买的房子,那现在这种情况呢,我就建议你还是想办法让你父母把他们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否则的话,这个房子真的以后是。
房产证上是父亲名字,现在父亲去世,房产证需要改成母亲吗?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和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等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此,你母亲可以持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身份证明、免税证明(继承免交契税)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