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或其他 拆迁减轻处罚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有二。(一)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情节轻微”是概括性的描述,而非独立量刑情节。它从属于特定条文的具体规定。例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如果被告人属于自首且犯罪较轻,审判人员对此予以认定并决定援引第三十七条给予被告人非刑罚处理,那么“犯罪情节轻微”即指被告人自首且犯罪较轻这一具体量刑情节。因此,“犯罪情节轻微”是一概括性规定,其具体界定需要案件具体情节存在“免除处罚”的可能性。(二)不需要判处刑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意思是,根据特定案情,被告人的行为在刑法评价上存在免除处罚的可能性。“不需要”意味着需要审判人员根据特定案件主观认定、选定不判处刑罚。例如,刑法对于防卫过当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审判。
免予刑事处罚法条的规定是什么,怎么解释的 400-64365-60(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447条 1、针对免予刑事处罚法条的规定,一般免于刑事处罚的刑法性质: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
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具体解释 1、能否判刑法不一样: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行。2、适用条件不一样:免予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