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15时15分许,郑某某驾驶鲁ABE**0号二轮车摩托车,沿东阿县黄河大堤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孙道口处,与对行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孙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郑某某及乘车人李某受伤,其中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孙某某因未佩戴头盔受伤后昏迷被送往东阿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初步诊断为:创伤性硬脑膜外血肿、多发性大脑挫折、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颞骨骨折等症状。
在此,东阿交警温馨提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本案警示
安全细节,关乎生命,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出行,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守法驾驶,文明出行,头盔虽能救命,骑电动车、摩托车决不能太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