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早8时许,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A6****重型半挂牵引车(空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井陉县307国道横口三岔路口时,与同方向左转弯行驶骑行二轮电动车的许某某(未戴安全头盔)相撞,该事故造成许某某头部受伤住院,二轮电动车损坏,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次事故中陈某某通过路口时不注意观察,未注意到其右前方向的许某某。许某某左转弯未礼让直行车辆先行,且未戴安全头盔。
省会交警提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头盔。回家距离虽近,但生命的道路还很长,家有亲人盼,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部分图文信息来源:井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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