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
不安抗辩权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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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不安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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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68条之规定,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这种情况并非当事人恶意所为,而是在经营。
哪些情形下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A 经营状况恶化 B 丧失商业信誉 C 转移财产 D 更换法定代表人。答案是选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