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级税务局下属的分局是否有行政处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74条规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收税务所决定。也就是说,税务所有2000元以下的罚款权。
税务分局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出问题,但处罚金额超权限,如何处理? 检查程序分局查,审理程序应由县局执行,包括告知和决定
如何理解税务所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权限? 税务机关的行政罚款权相对集中于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这主要是考虑到罚款直接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被处罚相对人的财产权益,鉴于目前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状况。
请问县级税务局下属的分局是否有行政处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74条规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收税务所决定。也就是说,税务所有2000元以下的罚款权。
税务分局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出问题,但处罚金额超权限,如何处理? 检查程序分局查,审理程序应由县局执行,包括告知和决定
如何理解税务所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权限? 税务机关的行政罚款权相对集中于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这主要是考虑到罚款直接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被处罚相对人的财产权益,鉴于目前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