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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史上最高“卖身公司”:天融信类借壳无条件过会,为什么? 新三板控制权转让

2020-07-24知识8

新三板史上最高“卖身公司”:天融信类借壳无条件过会,为什么? 以下文章来自:华扬资本学院,转载请注明出处上市公司南洋股份于今年4月停牌,8月3日发布交易报告书,8月…新三板上市和公司公开转让有什么关系吗? 您好新三板上市和公司公开转让其实是一种福利和对冲的机制,没什么特殊的意思;新三板定向增发和公开转让对投资者门槛一样;门槛都是要开通新三板权限,即证券账户里能够打。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控制权好拿吗 新三板挂牌企业多数都是股权集中型,上市募资额较少,控制权相对比集中,不容易争夺。新三板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一、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并未对公司发起人转让新三板公司股份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一般的公司发起人(排除同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发起人)所持股份对外转让的限制,主要是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即,如新三板公司挂牌后,该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不满一年的,则发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若公司股份化改造后的存续期间未满一年的,则发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同样存在限售要求。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我们简单总结为“两年三批次,转让受限,做市除外”。具体而言,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1、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新三板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规定 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上,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没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而外部转让则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二是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三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一个任意性的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则,是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就公司的重要事务及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做出的具有规范性的长期安排,这种安排体现了很强的自治性。公司股东当然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特别限制,这种限制往往出于防止公司被个别股东所控制、强化公司的人合性等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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