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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四百余万元!濉溪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任勇今日受审

2020-07-24新闻19

7月22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濉溪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任勇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该案由相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晓光担任审判长,相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宏波以第一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这是2020年以来相山法检“两长”首次共同参与庭审。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任勇利用担任濉溪县五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五沟镇区整体搬迁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合计475.258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2年5月、2013年,任勇在某加油站暂缓缴纳土地罚款及后续申请返还土地出让金等事项的履行职责过程中,故意逾越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直接损失338.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勇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款物合计475.258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故意逾越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直接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任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任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辨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任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两长”在庭审中各方面的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直观地感受了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下一步,相山区法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作用,切实提高法官执法办案积极性;持续发挥旁听庭审长效机制,充分利用警示教育普法课堂,切实做到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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