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一辆货车从深圳湾口岸进境,深圳湾海关检查发现,该批货物中藏有大量未申报的名牌化妆品,共计2.8吨。目前,该案已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置。
深圳湾海关在入境货运渠道查获夹藏化妆品一批共2.8吨 吴伟光/摄
当日,武汉某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口化妆品一批。关员查验时发现该车除申报化妆品外,其他卡板货物中还夹藏未申报大量品牌化妆品,包括SK-II和Cellcosmet化妆品等45项,共2.8吨,案值初约人民币600万元。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是走私行为;走私依法应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