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法律规定非机动车过设置有斑马线的十字路口时,必须从斑马线上经过吗?有规定说必须下车推行吗? 荒唐的人制订的荒唐的规定,我想问问制订这条规矩的人为什么骑电动车过斑马线要下来推行?是怕过斑马线太快撞了行人吗?那汽车岂不是更快,汽车为啥不也下来推?这条规定是80年代给自行车定的吧,当时汽车少,自行车就相当于汽车了,一个个骑的飞快很容易撞人才制订了这么条规定,而且当时马路窄,下来推两步就过去了。换成现在你认为还可行吗?那么宽的马路,电动车本身还沉,男人推推还行,女人和老人推起来走得多慢,走到一半变红灯了出了事故谁负责?很明显这条规定是那些开车的用来欺负骑车的幌子,闲着没事了各应你骑车的,谁让你们耽误人家的小汽车起飞了!
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 禁止的区域通行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 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车辆所有人向车辆管理。
关于汽车安全带的使用 错,你坐在后排不是不用系安全带,而是你不想系.在50码的速度下,不系安全带正面碰撞的力量,大概是5层楼高的西瓜掉下去的那种感觉.后排是有安全带的,两侧是和前排安全带一样的,中间的可能是腰带,像飞机上的那种
驾照一次性扣12分的,得去2113学习科目一,5261考试及格了才能清除扣4102分。持A照和B照一次性扣12分的,注销其1653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且降级。如果驾驶证在实习期被一次性扣12分的,注销驾照。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 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 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
机动车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