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施瑶) 上周五,有市民陈女士在法治栏目反映,她的车子停在青少年宫的空地上,自己去办点事,不料回来以后自己的车子却“失踪”了,陈女士急忙打电话咨询了自己的朋友,还打电话报了警,几经周折后才得知车子是被城管拖走了。
市民 陈女士:我就搞不懂为什么是城管拖我的车呢,拖了又不跟我们说,是根据哪条法规拖我的车呢?
对于陈女士的疑问,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律师芦琳在节目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如果陈女士的车子被拖走,应该是没有停在停车线内。
那么城管部门是否有拖车权限?记者也来到了市城市管理执法委了解情况,该委副主任尹荣华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对于机动车违停的管理,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还有人行道违停,而咸宁市对于违停管理,有一个责任划分。
城市管理执法委副主任 尹荣华:在我们咸宁市的管理划分是这样,车辆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违停属于交警管理的范围,拖车也是由他们来拖。城管部门是负责侵占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停放车辆的管理,如果是在人行道违停,就由城管来拖车。
记者在城管部门处理违停的办公室看到了陈女士车辆的违停地点图片,照片中显示,陈女士车辆所停放的位置确实属于没有划线的人行道,因此车子被城管拖走是属于正常执法。
但对于车子拖走为什么不对车主进行告知的问题,尹主任表示,目前城管的查询系统是通过大数据平台查询车主的联系方式,该系统能获取的只有购车三年以上且属地在咸宁本地的车辆,这部分违停被拖车的车主都已通过短信进行了告知。尹主任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发现车子在人行道停放后被拖走,可以拨打违停拖移查询电话 0715-8257208进行查询。
城市管理执法委副主任 尹荣华:我们下一步准备加大宣传力度,告知广大车主不能乱停乱放,加强与交警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违停车辆信息的查询力度,及时将车主违停信息,通过短信的形式推送给车主。同时也增设一些警示提醒标示,引导车主有序停放。
编后:对于城管部门的回复,记者再次跟陈女士进行了联系,陈女士了解到自己所停放的位置属于人行道后,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是,陈女士提出:执法部门有拖车的处罚权,市民也有车辆“失踪”后的知晓权。希望相关的执法单位能够明确的告知,市民的车辆被拖走后在何时何处接受处罚,相关的问题,本台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